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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务员法第二条
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,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,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,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,建设信念坚定、为民服务、勤政务实、敢于担当、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,根据宪法,制定本法。
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务员,是指依法履行公职、纳入国家行政编制、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。
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,是人民的公仆。
第三条 公务员的义务、权利和管理,适用本法。
法律对公务员中领导成员的产生、任免、监督以及监察官、法官、检察官等的义务、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新公务员法42条解读
第四十二条 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,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,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。
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,不得有下列行为: (十四)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,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;
前者为工作需要,且被单位批准后还得白干。与后者禁止性条款中为营利性活动不冲突。不过,现实中哪里有白干的,都是有报酬。打短工。所以这条写与不写都与实际不搭调。
新公务员法第42条规定,公务员应当忠诚履行职责,遵守法律法规,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,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,保守国家秘密,执行领导的合法命令和决定,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者违法为他人谋取利益。
这意味着公务员必须以国家和人民利益为重,履行职责并遵守法律法规,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违法为他人谋取利益。
新公务员法第42条规定,公务员应当恪尽职守,勤勉工作,不得迟到早退,不得擅离职守,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,不得在工作中搞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等行为。
该条款强调了公务员的职业操守和工作纪律,要求公务员不得违反职业伦理和工作规定,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履行职责,维护公共利益。
公务员法第59条第16项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(2018修订)第59条,属于第九章(监督与惩戒)中的条款。
第59条: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,不得有18项行为,其中第16项为: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,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。
以上就是公务员法第59条第16项。
什么是公务员?具体干什么
公务员,全称为国家公务员,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,维护国家法律规定,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。在中国,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、纳入国家行政编制、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[1] 。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、特点和管理需要,划分为综合管理类、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。***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,对于其职位特殊性,需单独管理的,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5月30日发布的《2015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》显示,截至2016年底,全国共有公务员719万人。
通俗的讲,公务员就是在国家机关、政府单位工作,享有国家编制的人,他们的工资福利由政府拨付。
不同单位不同岗位的工作是不同的,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:
01文稿工作:文件、材料起草。
02 办文办会:
给文件定密、定缓急、定格式、发放、传递。
负责举办会议的一切内容,包括时间、场所、现场布置等等。
03 窗口办事员工作
在窗口办事,主要负责处理窗口咨询、业务办理等工作。
04 一线执法、司法岗位
城管工商税务、警察、检察官、法官等同司法相关工作。
05 技术服务性岗位
计算机、会计、司机等提供支持***。
06 立法型岗位
立法型岗位,是十分重要的岗位。因为立法型岗位其实就是文稿、办文、办会等工作的集合体,这个工作对公务员的要求也更为严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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