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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明治维新后,武家人士生活和阶层有明显下落吗
明治维新标志着日本由近世跨入近代,社会进入全面改革时期,江户时代的封建制度可谓“礼崩乐坏”。自打宣布“四民平等”之后,士农工商的身份制度随着改革的深入走向解体。士族总体上而言是没落了,但原本武士阶级内部从大名到足轻也分成众多阶层,据日本学者统计有十余种之多。为了减小改革的阻力,明治政府在制定政策时也考虑如何安置各个阶层,换句话说,就是如何以最小的成本重新进行利益分配。
从历史的角度来理解,像允许士族与平民通婚,不再能随意砍杀平民等都不是主要的。武士的没落主要体现在失去对军权、政权的垄断,从而断绝了此前的经济来源,类似公务员失业。明治政府作为抚恤,实施了“秩禄处分”,一部分有真正武士身份的士族从政府拿到了有限的补偿。以前的大名以戊辰战争中是否站队正确,和功绩所拿金额不等。最惨的是幕府将军及其旧臣,德川庆喜一下从800万石削减到70万石,落差极大。这样做有政府的考虑,因为钱少,就没办法养众多家臣以图东山再起。这一招算是绝了后患。其他蕃的大名或多或少都给一个县知事的职务,但不再世袭了。一些在幕末支持天皇的下层武士一下进入政府,成了政界、军界、商界、教育界中的精英,少数还获得了爵位飞黄腾达。
那么大多数未能跟住形势崭露头角的下层武士,失去了藩主的保护伞,集体成为浪人,只能自谋生路。一部分加入了新式军队或成为了地方警察的,一部分开始学习务农,或用政府的补贴开始经商,但因为缺乏经验或碍于武士的尊严很少有成功的例子。总之,一场武士发起的革命改变了国家,也葬送了自己。
回答这个问题,首先需要了解两个名词:“秩禄处分”和“士族授产”。前者主要针对中下层武士,后者主要针对中上层武士。
明治政权成立以后推行的三大方针,即“殖产兴业、文明开化、富国强兵”的“富国强兵”,就是直接砸武士饭碗的军制改革,推行征兵制,使武士不再是世袭的“坐食俸禄之士”。凡符合条件,谁都可以行伍为业。为了安置武士,政府推行了“秩禄处分”政策。所谓“秩禄处分”,通俗地说,就是发给安置费,该干嘛干嘛。因为,明治政府标榜“四民”即士农工商四个阶级“平等”。既然“平等”,武士为什么不能做工种地做生意?
“秩禄处分”的实施,使原先的武士阶层迅速分化,造就了一批“无产阶级”,使之成为可“自由”出卖劳动力的“工薪阶层”。因为,在交出特权后享有补偿的,仅仅是大名一级,即俸禄1万石以上的武士。对于大部分武士来说,名为有偿,实则近乎无偿。大部分武士既不会做工,也不会种地,更不会做买卖,很快陷入穷困境地。按当时内务省官员给大久保利通内务卿的报告:“迅速陷入贫困者十之七、八。”
对上层武士,明治政府采取的政策是“士族授产”。所谓“士族授产”,就是为失去原有特权和俸禄的上层武士提供补偿,鼓励他们投资兴办工商企业、设立银行、兴办铁路和购买土地,转变为农业或工业资本家,推进资本原始积累,同时也吸纳“下岗”武士。
具体而言,“士族授产”主要采取三种方式:第一,设立银行,让士族参与。当时设立了一些“国立银行”(National Bank)。但是,正如这些银行又被称为“士族银行”所示,其名为“国立银行”,实为士族集资凑股成立的私立银行。第二,奖励开垦。1873年,维新政府制定了将国有山林田野等廉价出售给士族的方针,这样做同时也促进底层武士 “自耕农化”,其中包括奖励其前往北海道当“屯田兵”。第三,借贷资金。至1890年,维新政府设立了无息和年息仅3%的“起业基金”、“劝业委托金”、“劝业资本金”等,以府县为中介,向士族出贷创业基金,让武士开展各种经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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